阿尔及利亚的外籍工人:

1.1981年7月11日关于外国工人就业条件的斋月1401第81-10号法律,该法旨在确定外国工人的就业条件,仅限雇主。

根据国家发展需要,考虑到阿尔及利亚可能与任何外国缔结的条约或协定。

为了执行这项法律,发布了以下法令和指示:

2.对应于1982年12月25日的第1403号Rabi I第82-510号法令,确定给予外国工人临时工作许可证或执照的方式。
该法令根据工作部长的决定确定工作许可证的形式和临时工作许可证以及其中提到的注释。

   关于雇用外国劳工的立法法规 :

您必须提供包含全面初始协议的文件。

此过程基于将文件与本地操作部门放在一起。国家就业局将文件发送到劳动部中央部门进行研究和批准。

 - 要求达成初步协议,以强调降低本地和外国劳动力资格和职位的预期需求。

 - 劳动力市场协议或公司章程的副本。

 - 商业登记册的复印件。

 - 证明雇员公司在与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有关的税收和文件方面的地位的文件副本。

 - 然后通过国家就业局将协议发送给雇用公司。

要从初始协议中受益,您应该:

 - 将您的档案发送给州就业局。

 - 该文件由国家就业局发送给就业和融合总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

 - 就业和融合总局应通过国家就业局向经营实体发送初步协议。

 - 持有工作合同和临时工作许可证的外国工人必须持有工作签证和临时工作许可证。

1 /为实现当地项目做出贡献的外国工人:

为实现当地项目做出贡献的外国雇员实体必须持有外国工人的工作签证才能进入阿尔及利亚外交部。


 - 向外交部申请工作签证。

 - 带有所有外国工人的号码和护照的名义清单。

 - 劳动力终止后立即将外国工人返回本国的义务。

2 /参加雇主组织的外籍工人:

如果外籍工人在实现当地项目之外就业,雇主或雇员必须支付文件以获得致外交部的工作签证。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 向外交部申请工作签证。

 - 外国工人护照的核证副本。

 - 外国工人专业资格的令人信服和确认的副本。

 - 在雇佣关系终止之前遣返外国工人的义务。


你想在阿尔及利亚工作。
国家就业局提出一系列服务来实现您的目标。第05条受2006年2月18日第06-77号行政法令的启发,界定了国家就业局管理外国劳工的权力。该条规定如下:关于雇用外国劳工的后续法律和立法外国人和外国劳工的发展和后续行动,以及“国家外籍工人法”的组织和实施。

 你在阿尔及利亚找到工作了吗?

 - 遵守阿尔及利亚国内立法和法律。

 - 与雇员公司签订雇佣合同,无论是本地雇员还是外国雇员。

 - 携带工作签证或临时工作许可证。

 - 它还持有由相同的就业服务许可的证书,通过该证明,雇员在雇佣关系结束后立即承诺遣返外国工人。最后,您参与了付费活动。

通过职业援助服务为外国雇主提供的奖励措施:

➟在职业融合援助体系框架内抓住求职者,并从全额月工资和社会保障缴款中受益。

➟受益于求职者的培训,通过支付60%的培训费用,使其资格适应工作岗位。

➟他们在补贴就业合同的框架内工作,并通过以下方式从国家对该职位的贡献中获益:

➥12000DZH持有高等教育证书。

 ➥10000DZ适合高级技术人员。

 ➥8000DZ适用于中等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毕业生。

 ➥6000DG未配置。


还可以从减少用户配额和支付中获益,而不是25%:

 ⏩ 雇用以前的求职者时,15%。

 ⏩ 雇用大三学生时5%。

 ⏩ 上南部和南部高地的每人就业2.5%。



最多可享受03年的福利,无限制雇佣合同每月就业1000 DZD。
  
所需文件:

 希望受益于此设备提供的优势之一的每个用户必须提交一份文件,以便为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提供以下文件:

  
·申请补助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提交的文件)。

·证明在职业介绍所“出勤表”(职业介绍所提供的文件)登记的文件。

·Secu01申请(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提交的文件)。

·有关工作申请清单。